项目名称 | 湖南三湘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1%股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23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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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0.200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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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20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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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芙蓉区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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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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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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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三湘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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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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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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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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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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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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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呼叫中心;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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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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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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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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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1 |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9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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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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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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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5304 | -252.904783 | -252.904783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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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08877 | 369.143275 | -129.034398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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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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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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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99.850226 | -299.850226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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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65706 | 710.85033 | -428.884624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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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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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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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医药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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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1%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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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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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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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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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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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3-10-31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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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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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2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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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001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股份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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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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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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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4-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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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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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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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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