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应答人:
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四次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ES24F204 )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分标名称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ES24F204-001 包1 永扬建设恩施市分公司标识牌制作服务 恩施市辉升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S24F204-002 包1 永扬建设来凤分公司信息通信技术服务 湖北新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S24F204-003 包1 永扬建设来凤分公司印刷服务 流标 ES24F204-004 包1 永扬建设来凤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S24F204-005 包1 永扬建设来凤分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恩施瑞诚电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S24F204-006 包1 永扬实业公司法律服务 湖北雄视律师事务所 ES24F204-007 包1 永扬实业公司车辆租赁服务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湖北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ES24F204-008 包1 永扬建设巴东分公司物资运输服务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ES24F204-008 包2 永扬建设巴东分公司物资运输服务 巴东县鑫欣运输有限公司 ES24F204-009 包1 永扬建设巴东分公司机械设备租赁 巴东皇菲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ES24F204-009 包2 永扬建设巴东分公司机械设备租赁 巴东县盛豪商贸有限公司 ES24F204-010 包1 永扬实业公司资质升级咨询服务 恩施资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异议人的名称;
(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718-8264331
联系邮箱 : esyysyzb@163.com
2024年6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人:恩施永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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